限额内绝当物品变卖:
当行的柜台里常常摆放着各种首饰、数码产品、而这些多数又是典当行里的绝当品,低价、高质和部分商品的高收藏价值,使绝当品市场火爆起来。
绝当品范围
黄金、铂金、珠宝、翠钻、照相器材、家用电器、数码产品、高档手表、裘皮、高档(包、打火机、笔等)其他奢饰品。
绝当品销售
所谓的“绝当”也称作“死当”,就是过了当期,典当者没有赎回的物品。每个当铺都会有大量的死当出售,价格往往很低,一般是市场价格的一半,而且又有典当行专业人员开具的质量评估报告,因此这些绝当物品以价格低廉、质量可靠的优势吸引了一些人到典当行里去淘宝,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
绝当品政策法规编辑
另外根据我国《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当物品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 。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典当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绝当物品销售点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